规章制度

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
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27日 点击次数:3117

一、请假、销假制度

学生请假,要认真填写请假条,凭有关证明,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,各系要建立登记制度。三天以内需辅导员签批,三天以上两周以内,需辅导员签字、所在系登记后由系分管领导签批。两星期以上,辅导员、系分管领导签字、所在系登记后,需学生处负责人代学院签批。重大活动请假由系分管领导签批,公益劳动课请假需学生处签批。凡在考试期间请假,系主任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。学生返校后要及时逐级销假。除非有特殊原因,不得请人代办手续、续假和事后补假。续假、补假在返校后凭有关证明办理补办手续。凡手续不完备者,一律按旷课处理。学生处负责对请、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
二、学生违纪处理

学生违纪要严格按照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进行处理。首先,违纪学生要认识自己的错误,作出书面检查。辅导员要及时上报所在系。系根据有关规定,以书面形式作出处理意见,系主任签字、盖章。记过及以下处分决定学生处审签,由各系公布、行文,学生处备案。留校察看处分,经学生处审查签字、有关部门会签后,报院分管领导签批,由学院行文。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处分,经学生处审查,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后,由院长签批,学院行文。因为违犯考试纪律受处分者,由教务处处长签批处理意见,并公布、行文,学生处备案。跨系学生的违纪事件,有关系共同调查,由学生处协调,提出处理意见,按处分等级、按以上程序要求签批处理。重大违纪或恶性事件要及时通报学生处,并上报学院领导。必要的时候,要及时和学院保卫处取得联系。各系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在一星期以内通报给学生和家长,并认真做好违纪学生思想跟踪教育。学生违纪处理过程要坚持快速、高效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要真正达到教育学生、严肃校纪的目的。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要记入本人档案。普遍性或严重性违纪事件要在学院内公开通报。

三、评优、评奖

学生评优评奖,分院、系两级。学年度院级先进班级、先进团支部、各类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,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安排,各系根据评选条件及程序要求组织评选,提出初选名单,学生处审查汇总后报学院审批、表彰。上报的各类评优评奖材料,要根据不同种类由单位签章。全院性的学生文体活动、第二课堂活动及其它各类竞赛活动的评比,由学生处统一组织,以学院名义表彰。各系根据自身专业的特点、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的学生文体活动、第二课堂、医学职业技能竞赛及其它各类活动,由各系进行表彰。院级评优评奖要实行院、系公示制度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。

四、集体活动的组织

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,由学生处统一组织。各系要积极配合,并安排专人带队,负责各班级的考勤和秩序的检查工作。

五、例会制度

学生管理工作实行三级例会制度。原则上每两星期组织一次全院学生工作例会,学生处组织,学院分管领导、各系分管主任参加,对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制定措施。各系每星期要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例会,系分管主任主持,辅导员参加,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系其他领导参加。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情况,交流谈心,经常组织参加班委会会议,并每星期组织召开一次班会,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分析、讨论,依据学院、系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,加强教育与引导。

六、值班制度

学生工作实行值班制度。晚自习后的值班、夜间值班及节假日值班由学生处统一安排,值班组长负总的责任。主要进行校园和宿舍内巡查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类事件,并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重大事件,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,并负责调度各有关部门尽快处理。早操、晚自习值班由各系负责,学生处负责对各系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。

七、纪律与卫生

各系负责对学生进行纪律与法制教育。加强对教学楼秩序的管理。教学楼、教室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、卫生的检查评比由各系负责。环境卫生区由学生处统一划分到各系,并且负责卫生的检查工作。班级卫生区的划分和卫生检查由各系负责。

八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

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测评制度。学生处负责制定全院统一的测评办法,各系可根据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,并且组织实施。系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,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。各班级要成立以班委会、团支部、辅导员组成的综合测评执行小组,具体负责综合测评的实施。

   综合测评按学期进行,学年总评,测评结果由辅导员签字报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查备案。综合测评成绩,将直接反映在学期操行评语鉴定表上,作为学生评优、评奖、组织发展的主要依据,并计入学生档案,作为推荐学生就业的重要资料。

九、班级、辅导员的管理考评

学生处负责制定全院班级、辅导员的管理、考评办法。各系可根据学院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,并且组织实施。考评结果将作为优秀班级、优秀辅导员评选、辅导员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。班级、辅导员的考核结果每月报学生处备案。

十、宿舍管理

学生处在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。在宿舍发生的突发事件、重大违纪事件,夜间、节假日由学管值班人员负责调度、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其它时间由宿舍办公室负责人协调处理。宿舍办公室负责对公共设施及一切不安全因素的检查,负责做好各项服务性工作和宿舍公共秩序的管理,负责宿舍宿舍卫生的检查评比,并将每周的检查成绩及时反馈各系。各系负责对本系学生寝室卫生、秩序的督导,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,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类事件。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,了解学生的思想与生活情况,关心和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,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,共同创造干净健康文明、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