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:《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》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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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教师,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(毕业证及认证报告、普通话考试合格证,面试合格人员提交面试考试合格证明,免试人员提交相关证明)报送到人事处。
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https://jyt.henan.gov.cn/2024/10-09/30713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