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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05日 点击次数:700

       大学阶段是一个人完善知识、增长才干、塑造性格的重要时期,将学生在馆时长纳入到第二课堂,通过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的激励和反馈作用,能够提高学生到图书馆学习的积极性,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学习和成长,营造良好阅读氛围,提高馆藏资源利用率。

一、在馆时长学分认定原则

       第二课堂学分设定:根据智慧交换系统记录学生在馆时长,每学期统计上学期在馆时长,进行排名后统一公示,并按每学期入馆时长前五十名颁发“阅读之星”荣誉证书。

二、读书月活动学分认定原则

       每年度由图书馆举办的读书月系列活动中,各个活动分别设定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15名,优秀奖数名。

       颁发主体为图书馆,按照我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程学分评定参照表,给予一等奖加1分,二等奖加0.6分,三等奖加0.4分,优秀奖加0.2分。

三、参加志愿服务学分认定原则

       在图书馆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,可通过签到获得学分。按照我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程学分评定参照表,每工作8小时,可获得0.15分,按照服务天数累计计算,最高得2学分。 

四、参加社团活动学分认定原则

       由图书馆下属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,根据活动类型,按演职人员/参讲人员加1分,观众加0.2分标准进行加分。

五、其他

       其他未尽事宜,由图书馆视情况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