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能部门

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01日 点击次数:2213

一、招生工作

1. 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,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,制定学院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;

2. 根据学院的发展和系部的师资、就业情况,负责制定学院的年度招生计划,并呈报上级部门批准;

3. 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;

4. 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、审批和公布;

5. 负责招生宣传工作,包括招生宣传品的制作、招生宣传方案制定和实施,开拓生源市场,扩大宣传面,增加生源数量,提高生源质量;

6. 负责招生咨询工作;

7. 负责招生录取系统软件的运行管理和维护,负责招生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;

8. 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、公示录取信息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、管理录取数据;

9. 负责录取数据上报、审核和录取手续的办理工作;

10. 负责研究各省招生政策和高考改革方案,制定跨省招生计划。

二、学籍管理工作

1.负责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,包括新生注册学籍信息并上传学信网、在校生学年学籍注册以及毕业生毕业信息的申报;

2.负责学生学籍异动(转专业、转学、休学、退学等异动)工作;

3.做好毕业生毕业证的审核、办理和发放工作;

4.做好学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保管和归档工作;

5.做好国家、省级学生信息系统、学信网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
三、专升本报名工作

1. 严格审核程序,按照上级招生部门的报名文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核查报名考生学籍状态;

2. 组织考生采集照片、指纹、身份证等高考信息;

3. 为考生做好服务解答。

四、中外合作办学工作

1.按照教育厅相关要求,坚持依法办学、规范管理和积极发展的方针开展合作办学;

2.归口管理学校与国际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,拓宽合作交流渠道,通过引进和利用国内、国外优质教育资源,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经验,优化人才培养模式,培养国际化高素质人才,提升师资水平,推进学校内涵建设;

3.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开展的合作办学活动,依照国家关于合作办学的有关管理规定履行报批手续,在获得教育厅相关部门批准后,按照核定规模实施招生;

4.负责合作办学项目中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的申报与服务的管理工作。